宋珩早年行军打仗,去过极其苦寒之地。那里天寒地冻,日日飘雪,就算在盔甲里夹上棉袄,也抵不住刺进骨子里的寒意。
宋珩就是那时候学会喝酒的。
而齐春锦却很少饮酒。
最常喝的也不过是果酒,寻常只能啜得上一两口。
等交杯酒一喝,时辰越长,齐春锦醉得越深。
她勾着宋珩的脖颈,满嘴胡话,颐指气使,将这一辈子的硬气仿佛都用在今天使完了。
“你这盔甲硌人。”
“但是我喜欢。”
“就穿着也是极好的呀,不要脱。”
“我要坐着。”
她不怕累,又不怕疼。
疼的时候嘤咛两声,累的时候就攀住了宋珩叫他使力气。
她满脸都写着热情和快乐。
天底下实在寻不出第二个像她这般,叫人忍不住喜欢到骨子里去的小姑娘了。
红烛燃了一夜。
宫人们远远地等着,也就这么干等了一夜。
等到第二日早上了,才听得里头齐王唤了一声:“烧热水来。”
齐春锦还迷迷糊糊睡着呢。
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又做了个春.梦,梦里还是摄政王。可他却不似梦里那样冷酷又凶狠了。他抓着她脚踝的时候,都是轻轻的。
画本里的快乐是这样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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